导致的货物损毁、灭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付标准按照本协议10.2或10.3款的约定执行。……10.2甲方选择保价运输并实际支付保价服务费后,在运输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损毁的,乙方将根据货物实际损失金额进行赔付,但乙方的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保价时约定的最大赔偿限额;10.3甲方选择不保价运输的或在选择保价运输后未实际支付保价服务费的,运输途中货物灭失或毁损的,乙方按照出险货物对应的托运运费的叁倍(3倍)为限进行赔偿……14.4乙方作为平台已充分提示甲方本协议特别是黑色加粗字体条款的有关约定,甲方对此已给予了充分注意,对黑字加粗字体条款的有关内容也已知悉和理解,并愿意按照该有关约定履行本协议……。”上述8.3、10.2、10.3、14.4条款均用黑色加粗字体表述。“附件一:危险品及禁运说明(2)拒收品明细(黑色加粗字体)……8、钢琴:(黑色加粗字体)有项目客户的除外(出示运输要求协议审核)9、易碎物品:(黑色加粗字体)客户不愿意签免赔协议或要求破损率小于20%的玻璃制品(酒类除外)、陶瓷、大理石、钢化玻璃、含玻璃的家具等物品……。” 2021年9月6日,佳润达公司在泉州天地汇公司运输平台“快运吧”APP上进行下单,委托泉州天地汇公司将一批货物从武汉东西湖区某处运送至济南历城区某处。佳润达公司支付基础运费4,000元及普通保价费10元。佳润达公司安排人员负责打包装车,泉州天地汇公司安排驾驶员谯守军驾驶车牌号为苏JAT7**的车辆,挂车号为津DR1**的车辆运输涉案货物。2021年9月8日,上述车辆行驶至兰南高速公路111KM+600M处,因谯守军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导致运输车辆与高速公路护栏发生碰撞,造成车载货物及公路路产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谯守军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一审另查明,“快运吧”APP下单页面显示普通保价及增值保价,普通保价项后显示“10元保3,000元(保费10元)”,点击相应的绿色问号显示《普通保价说明》:“一、定义:由天地汇提供箱式货车、箱体损坏的原因,导致内部货物水湿拒收、变形、包装更改等情况,对会员造成的直接损失”,理赔方案为水湿保价服务费10元/车次最高赔付3,000元,20元/车次最高赔付6,000元,30元/车次最高赔付9,000元,低于最高赔付金额的按实际货损为准。点击增值保价相应的绿色问号显示《增值保价说明》:“保价服务方案一:服务费50元(黑色加粗字体)1.普通货物……单车单次/累计赔付限额为200万元。2.免赔:每次事故免赔额为3,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保价服务方案二:服务费100元(黑色加粗字体)1.普通货物……单车单次/累计赔付限额为300万元。2.免赔:每次事故免赔额为3,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不属于保价服务范围的货物:4)易碎品(指平板玻璃、纯玻璃制品、含玻璃的家具、天然石材等)……7)车辆、航空器、游艇;钢琴及其他乐器(黑色加粗字体)……未保价重要提示:(黑色加粗字体)甲方在委托运输时,应当在系统中选择对托运运输的货物进行保价运输或不保价运输。1.甲方选择保价运输的,应当如实声明货物实际价值和货物的品类,并提供必要的价值证明,同时向乙方支付一定的保价费用。2.甲方选择保价运输并实际支付保价费后,在运输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损毁的,乙方将根据货物实际损失金额进行赔付,但乙方的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保价时约定的最大赔偿限额。3.甲方选择不保价运输的或在选择保价运输后未实际支付保价费的,运输途中货物灭失或损毁的,乙方按照出险货物对应的托运运费的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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