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通知
2020/10/27 23:02: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通知法〔2020〕15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对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提出明确要求。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民法典贯彻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施行重大意义  民法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我国法治建设发展道路上的重要里程碑。民法典的颁布,实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几代人的夙愿,中国人民有了一部真正属于自己的民法典。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人民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的重大意义,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国家法治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贯彻实施民法典学习、宣传、培训等各项工作,成为贯彻实施民法典的主力军。  二、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学习贯彻民法典职责使命  各级人民法院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和实施民法典纳入党组会议部署、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在学习贯彻民法典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审判职责,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永葆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的正确政治方向。要将学习贯彻民法典与常态化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打赢三大攻坚战、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紧密结合起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要将学习贯彻民法典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起来,用法治力量引导人们向上向善。要将学习贯彻民法典作为推进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抓手,切实提高民事案件的审判水平和效率,提高司法公信力。要将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融入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中,增强人民法院多元解纷能力,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三、认真谋划部署,有力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培训工作  民法典为人民法院审理和执行民事案件提供基本法律遵循。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民法典的学习培训工作,切实将学习培训作为提升人民法院审判水平、提高人民法院审判队伍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措施。要创新学习培训形式,充分借助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鼓励远程视频授课、网络在线学习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要把好教师关、教材讲义关,突出政治性、实用性和针对性,注重理论与实务相结合,严格按照立法精神、立法原意解读民法典,切实提高培训质效。要加强对民法典新增制度、重大修订内容的学习,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充分掌握条文新旧变化。要将学习民法典条文与审判执行具体工作相结合,做到融会贯通,切实增强广大法官执法办案本领。  各级人民法院要通过庭审公开、在线直播、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发布典型案例、编写通俗读物、参与法治进校园活动等方式,做好民法典宣传普及

下一页
返回列表
返回首页
©2024 物流律师网—律师法律网|上海物流律师网|上海物流纠纷|上海货运纠纷|上海货运律师|上海货代律师|运输合同|海事海商|上海海事律师|上海海商律师|上海交通事故律师|物流法规|无单放货|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租船合同|logistics 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