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在北京等37个城市试点运行,2020年进一步扩大至86个城市及海南全岛。2021年3月,试点范围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及区域。
伴随着2021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的进一步扩大,“网购保税进口”试点范围也随之扩大,更加有利于跨境电商企业发展,同时缩短了消费者购买进口商品的收货时间。
我国海关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促进跨境电商有序发展。海关总署副署长王令浚表示,按跨境电商不同的通关形式,海关有针对性地打造了网购保税进口、直购进口、一般出口、特殊区域出口、B2B直接出口和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等个性化监管模式。此外,畅通跨境电商进出口渠道,特别是解决出口、进口零售商品退货难问题,让国内消费者“海淘”更加放心。
为了提升跨境通关效率,深圳海关主动适应跨境电商发展需要,依托科技手段,实现包裹平均22秒自动快速放行,关区日均清单量最高峰超500万票。此外,海关畅通跨境电商出口东盟物流通道,增开海上跨境电商通道,支持企业通过包机、新增航线提升运力。今年以来,依托海空新通道运力优势,高效保障超过4亿票跨境电商货物“出海”东盟。
试验田持续扩容
跨境电商是近10年来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也是支撑外贸提质增效的新引擎。
2022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在鄂尔多斯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此次扩围后,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在江苏、浙江、广东三省实现全覆盖。与此同时,我国新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继续向中部、西部城市和地区倾斜,并逐渐扩展至三四线城市。
2015年以来,我国先后分六批设立了132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覆盖了30个省份,跨境电子商务先行先试的试验田规模不断扩大,形成了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发展格局。
“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效果还是很不错的。”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王受文表示。2022年年初,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首次评估结果出炉,商务部对全国前五批105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进行了综合评估。从评估结果看,105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已逐步形成东部引领、协调发展格局。东部地区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成效明显,中部地区异军突起,西部和东北地区亮点纷呈。
同时,跨境电商产业生态圈培育步伐加快。各地积极复制推广近70项成熟经验做法。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2021年各综合试验区累计开展国内国际交流合作超过2000次。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各综合试验区已累计制定41项国家、行业等标准。
综合试验区探索形成了以“六体系两平台”为核心的制度框架。“六体系两平台”主要是指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电商诚信、统计监测、风险防控等监管和服务的“六体系”,以及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和线下产业园区“两平台”。量身定制了近百项支持政策,初步建立起适应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框架。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表示,我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已实现由点到面、由沿海到内陆渐次展开,空间分布上更为均衡,充分体现出国家希望利用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进一步扩大开放,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全力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各地也积极推动跨境电商发展,加快培育外贸新增长点。扎实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更好地发挥综合试验区对跨境电商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创新破解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难题,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促进外贸业态融合和贸易产业融合,带动各地开放型经济发展。
跨境电商为越来越多广东外贸企业“打开新大门”。数据显示,广东跨境电商进出口额从2016年的228亿元增长到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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