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 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
2022/3/9 17:49:35

国办发〔202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入推进,各地区各部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应用,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在支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政务服务便捷度、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明显提升。但从全国层面看,电子证照还存在标准规范不健全、互通互认机制不完善、共享服务体系不完备、应用场景不丰富等突出问题。为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进一步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聚焦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服务事项,充分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电子证照在更多领域应用并实现全国互通互认,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更好发挥电子证照应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中的支撑保障作用,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观念。注重顶层设计,建立完善协同高效的电子证照应用和全国互通互认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电子证照应用与“证照分离”、“一业一证”等改革的紧密衔接,做好与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一网通办”的统筹推进。
——坚持便民高效。聚焦惠企利民,提供多种渠道便利企业和群众申请、使用电子证照,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应用。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相应材料。
——坚持需求导向。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高频应用场景,紧贴企业和群众普遍需求,着力破解电子证照应用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积极拓展电子证照应用和服务领域,推动实现全国互通互认。
——坚持创新引领。创新工作理念和制度机制,深入推进电子证照应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鼓励先行先试,积极运用新技术,探索电子证照应用新机制、新渠道和新方式。
——坚持安全可控。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电子证照应用全过程规范管理,严格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安全,切实筑牢电子证照应用安全防线。
(三)工作目标。2022年底前,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电子证照制发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和应用,在全国范围内标准统一、互通互认;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广泛应用,社会化应用取得积极进展,“减证便民”取得明显成效。到2025年,电子证照应用制度规则更加健全,应用领域更加广泛,支撑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取得显著成效,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二、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
(四)聚焦深化便民服务,扩大个人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加快推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驾驶证和新申领的结(离)婚证、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个人常用证照电子化应用,覆盖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登记、生育登记、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就业创业、户籍迁移、社会保障卡申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报销、不动产登记等应用场景,并根据群众需求不断丰富其他应用场景,推动相关电子证照普遍使用。政府部门能够通过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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