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10部门关于推广标准托盘发展单元化物流的意见
2018/1/30 1:12:40

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
商流通函[2017]9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交通运输、统计、邮政、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督管理、铁路部门(集团公司),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
托盘作为物流集装单元器具,广泛应用于生产和流通领域,推广应用标准托盘(以下均指1200mm×1000mm平面尺寸)、发展单元化物流,是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流通效率的有效措施。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73号),加快推广标准托盘、发展单元化物流,促进物流提质增效,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从标准托盘推广应用切入,促进包装箱、周转箱(筐)、货运车厢、集装箱等物流载具标准衔接,提升物流上下游设施设备和服务标准化水平。以托盘、周转箱(筐)为集装单元、作业单元、计量单元和数据单元,发展单元化物流,推进物流链各环节高效运作,各主体信息顺畅交换。
(二)工作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以用户需求为导向,以模式创新为动力,以信息技术为支撑,鼓励标准托盘在适用领域广泛应用。
坚持问题导向。推动解决设施设备不衔接、循环共用体系不完善、物流运作规范不统一、信息数据交互不顺畅等问题,实现物流一体化运作。
坚持协同推进。发挥商贸、生产、物流企业及设备运营商等各方面作用,鼓励联盟合作和区域联动,以点连线、以线联网,协同推进物流标准化。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物流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标准托盘占全国托盘保有量比例由目前的27%提高到32%以上,适用领域占比由目前的65%提高到70%以上。物流降本增效取得明显进展。企业装卸成本大幅降低,货损率显著下降,装卸货效率、车辆周转率明显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标准托盘推广应用。重点在快消品、农产品、药品、电商、中小型电器和工业零部件等适用领域,推广规格统一、质量合格的标准托盘。鼓励托盘生产企业从供给端减少一次性托盘、非标托盘的生产与供应。鼓励用户以租赁、转售、交换等形式使用标准托盘,促进托盘沿供应链流转,减少托盘自购自用和静态使用。加快淘汰存量非标托盘,鼓励采用“回购返租”等创新模式实现非标托盘转换。
(二)促进物流链各环节标准化衔接。推动单元化物流载具应用并与标准托盘衔接配套,鼓励产品制造环节采用符合600mm×400mm模数系列的包装箱,鼓励商品流通环节采用600mm×400mm模数系列的周转箱(筐),鼓励物流运输环节推广外廓尺寸为2550mm(冷藏货运车辆外廓2600mm)的货运车辆。推动物流配套设施设备标准化,适应托盘一贯化运作。鼓励对仓库、配送中心、零售门店等物流设施进行标准化建设和改造,对存储、装卸、搬运、分拣、包装等设备进行标准化投入和更新。
(三)推进物流载具循环共用。逐步建立以全国运营为主体、区域运营为补充、相互协同开放的托盘、周转箱(筐)循环共用体系,为发展单元化物流提供保障。鼓励物流载具运营企业做大做强,扩大标准托盘、周转箱(筐)运营规模,通过自建、共建、合作等多种方式拓展公共运营网点,为用户提供托盘、周转箱提取、退还、调拨、维修、数据等便利化、信息化服务。鼓励物流载具生产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物流园区发挥各自优势,盘活存量标准托盘、周转箱(筐),拓展租赁运营服务。鼓励通过信息技术应用,加强物流载具循环共用线上服务,探索模式创新,整合线下物流资源,提高物流载具循环共用水平。鼓励各类运营主体加强协同合作,实现规则互通、资源共享和网络融合。鼓励开展托盘认证,制定托盘交换规则,探索建立托盘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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