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租赁能否破解行业困局?
2013/3/1 23:55:17

据船舶经济贸易报道,作为连接航运业与造船业的新兴业务模式——租赁业务对于化解航运企业的财务危机和造船企业的订单困局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我国船舶租赁业务刚刚起步,加之法律法规环境还存在着诸多相互冲突之处,使得无论是银行系租赁公司还是厂商系租赁公司的业务发展都仍处于探索和定位阶段。
在船舶行业长期低迷的环境中,租赁公司正逐渐成为国内市场上新兴的重要参与者。日前,中国船东协会公开呼吁航运企业利用融资租赁化解资金压力,诸多造船企业也寄希望用船舶租赁业务来挽救订单枯竭的局面。但是,应当看到,中国租赁行业的发展依然处于起步阶段,其对于船舶行业的积极意义固然不容忽视,但其进一步的发展壮大依然面临着诸多的制约,对其在短期内拯救行业危局抱有过高的期望似乎不太现实。
我国船舶租赁公司发展迅猛
目前,从事船舶业务的租赁公司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为银行系租赁公司,即金融租赁公司,主要由商业银行投资设立,受银监会监管;另一类为厂商系租赁公司,主要由海事相关产业集团投资设立,受商务部监管。
银行系租赁公司的发展始自2007年。屈指算来,从首批金融租赁公司成立至今,中国金融租赁行业不过经历了5年的发展历史。但短短几年间,金融租赁公司从零起步,目前资产规模已经突破6000亿元。其中经营船舶业务最大的两家公司民生租赁和工银租赁拥有船舶分别达到120艘、460万载重吨(41艘在建)和140艘、超过200万载重吨。根据上海航运交易所统计,截至2011年底,国内航运公司中船队运力规模超过400万载重吨的仅中远集团、中海集团、中外运长航集团和河北远洋4家,运力规模超过200万载重吨的航运企业也不过六、七家而已。金融租赁公司发展之迅猛由此可见一斑。
厂商系租赁公司中,中化集团下属远东宏信的船舶租赁业务历史稍长,而其他从事船舶租赁业务的厂商系租赁公司大规模崛起则是更为晚近的事情。本年度特别引人注目的是诸多造船企业纷纷选择船舶租赁业务作为其破解经营困局的突破口。中国最大的几家造船企业中,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在年中于香港成立航运租赁公司,扬子江船业、太平洋造船、舜天船舶等民营造船企业也都相继成立了航运公司,从事船舶租赁业务。而在厂商系租赁公司中,中集集团这一集装箱制造业巨头在年中斥资52亿元新造10艘9200TEU集装箱船,以融资租赁的方式交给全球第三大班轮公司法国达飞轮船运营,更是成为市场热议的焦点新闻。
船舶租赁业务应运而生
应该说,国内船舶租赁业务的兴起首先得益于中国租赁行业的重获新生。中国租赁行业在过去30年中几度沉浮。20世纪80年代,融资租赁业务初被引入国内时曾一度兴盛,但到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大量的应收账和坏账激增使得国内租赁业濒临行业性破产。此后租赁业在中国陷入长期沉寂。直至2007年银监会颁布新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银行获准涉足租赁市场,租赁业才浴火重生,在国内再度受到各方的关注。
在此大背景下,银行系租赁公司和厂商系租赁公司船舶租赁业务的扩张则各有其不同的背景。就银行系租赁公司而言,其发展船舶租赁业务的主观需求在于,由于船舶业务资金需求量巨大,作为租赁公司母公司的商业银行常常会由于额度限制而无法投放信贷,此时其可以要求旗下租赁公司出面,开展售后回租业务,也就是所谓的“类信贷”业务来维持业务运转。目前,国内银行系租赁公司绝大部分的船舶租赁业务都是以售后回租的形式展开。而其客观需求在于,航运市场的长期低迷,使得航运企业自身在经营过程中愈发迫切的需要解决现金流吃紧的问题。而租赁业务相对于传统商业信贷的优势,使其在解决企业资金问题的同时并不会导致负债率上升,这一点对于资产负债状况严重恶化的企业尤其具有吸引力。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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