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无法绕过的重头戏——物流!
2013/11/26 13:59:29

      北京(CNFIN.COM/XINHUA08.COM)--我国跨境电商发展迅速,近期相关鼓励政策的出台,进一步激发了跨境电商的活力。有关专家指出,未来我国跨境电商的进一步发展,物流和交易安全仍是其面临的两大瓶颈。应结合跨境电商特点,运用国内电商经验,学习国外先进经验,建立起高效的物流渠道和诚信的跨境交易体系。
  ――跨境电商发展迅速出口退免税政策有望出台
  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出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的支持政策,要求自2013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实施。
  《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提出6项具体措施,对于跨境电商出口在海关、检验检疫、税务以及收付汇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包括海关、财政部、商务部等在内9个部委协调开展。自《意见》发布之日起,先在已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试点的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5个城市试行。此前的2012年8月,上述五个城市获批全国首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目前正在会同财政部对跨境电商出口退免税问题展开调研,相关政策即将出台。消息人士指出,跨境电商出口退免税政策将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或退税。其中,对于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政策,对于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政策。
  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有助于拓展境外消费新市场。国家发改委的数据显示,2011年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6万亿元,同比增长33%;2012年跨境交易额超过2万亿元,同比增长超过25%,增速远高于同期外贸增速。
  然而,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现行有关政策已经不适应以邮寄、快件等形式开展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的需求,造成企业在税收、海关、检验、收付汇等方面的诸多不便。商务部外贸司、电子商务司负责人表示,有关政策的出台,就是要解决近年来我国迅速发展的跨境电子商务,特别是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消费者模式下,现行管理体制、政策、法规及现有环境条件已无法满足其发展要求的实际问题,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健康快速发展。
  ――政策激发跨境电商活力
  目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分为企业对企业(B2B)和企业对消费者(B2C)的贸易模式。B2B模式下,企业运用电子商务以广告和信息发布为主,成交和通关流程基本在线下完成,本质上仍属传统贸易,已纳入海关一般贸易统计。B2C模式下,我国企业直接面对国外消费者,以销售个人消费品为主,物流方面主要采用航空小包、邮寄、快递等方式,其报关主体是邮政或快递公司,目前大多没有纳入海关登记。
  电子商务跨境交易的增长直接拉高了跨境快递业务量的增长。外需尚未明显回暖,小单、散单、短单多,通过互联网做小额跨境交易恰好顺应了这一趋势。以全球最大的小商品集散地义乌为例,来自义乌市商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义乌在跨境电商平台上的卖家超过12万家。今年一季度,义乌电子商务跨境快递日均出货量15万票,较去年同期增长50%。
  今年7月8日,作为全国首个试点,杭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园正式开园,实现了园区内海关与电商企业、物流企业、监管场所等的信息互联,再加上高速分拣流水线设备,可以同时完成精确秤重、数据比碰和X光对比,不到两个小时就可完成海关出境监管。
  据阿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国际金融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淘宝网平均每天有几千名从事内销的卖家新开通国际业务,尝试网上外贸出口。一位浙江商户说,网上外贸直达消费者,省去中间环节,比他过去做传统线下出口的利润高出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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