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物流统计指标体系及方法》(征求意见稿)
2009/10/28 8:00:30
目 次
前言. 3
引言. 4
1 范围. 5
2 引用标准. 5
3 术语和定义. 5
4 社会物流统计指标体系. 6
5 社会物流宏观统计指标体系. 7
6 企业统计指标体系. 8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 11
A.1宏观统计指标. 11
A.2企业统计指标. 13
参考文献. 20
前 言
本标准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信息中心、中国商业统计学会、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浙江传化物流基地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黎明、翟志宏、蔡进、冯耕中、姜超峰、何辉、谢萍、李雪燕、黄久久、闫淑君、叶茂盛、冯燕。
引 言
本标准在广泛调查研究,吸收并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的基础上,明确了社会物流统计指标体系,确定了社会物流统计指标的基本概念及计算方法。
本标准通过对社会物流统计指标体系进行规定,为我国物流统计提供技术支撑,使统计数据能全面、科学地反映我国现代物流业的运行特点、发展趋势和经营效益,使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的物流统计工作进一步规范,从而推动我国物流统计工作不断向前发展,更好地适应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和与国际接轨的需要。
社会物流统计指标体系及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会物流统计的指标体系及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物流统计部门、机构及各类有物流相关经济活动发生的法人、自然人。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参考了以下文件:
(GB/T 18354-2006)《物流术语》
(GB/T 19680-2005)《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
(GB/T 20523-2006)《企业物流成本构成与计算》
(GB/T 4754 -200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物流经济活动 economic logistics activity
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的经济活动。
3.2
社会物流 social logistics
我国全部常住单位因采购、销售、回收及废弃而发生的物流经济活动。
3.3
行业物流 industrial logistics
我国经济领土内某一行业范围内发生的社会物流经济活动。
3.4
区域物流 regional logistics
我国经济领土内某一行政区划或若干行政区划范围内发生的社会物流经济活动。
3.5
企业物流 enterprise logistics
我国经济领土内的常住企业从外部购买所需物流服务所产生的物流经济活动。
3.6
社会物流总费用 total social logistics costs
我国全部常住单位因社会物流经济活动而发生的总费用。
3.7
社会物流业务总收入 total social logistics revenue
我国全部常住单位因提供社会物流服务所取得的业务收入总额。
3.8
社会物流总额 total value of social logistics goods
我国全部常住单位初次进入社会物流经济活动中的物品总价值。
3.9
物流业增加值 added value of logistics industry
物流业累计完成的全部增加值。
3.10
物流业务运营 logistics business transaction
物流企业为用户提供各类物流服务业务运营情况或其它企业购买物流服务情况。
3.11
物流业务收入 logistics revenue
物流企业通过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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