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1/28 17:42:51

交办法函〔2021〕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2021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1年1月22日
2021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
2021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实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加快完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进行业治理能力提升,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之以恒抓好学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带动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工作实效。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二)系统谋划并实施新时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开展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大调研。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分工方案,确定新发展阶段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三)持续加强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推进审核工作流程化、规范化、信息化。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机制。依法依规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四)不断改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进一步改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推进复议案件全流程电子化办理。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对基层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指导,提高基层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五)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的作用。进一步加大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合法性审核、经济合同审查、复议诉讼案件办理等领域的参与力度,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的智囊、助手作用。
二、加快完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
(一)调整完善综合交通立法制度设计。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部关于完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的意见》,编制实施《交通运输“十四五”立法规划》,促进不同运输方式法律制度的有效衔接,推动建立完善与交通强国相适应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
(二)积极推动行业重点法律法规立法进程。制定并实施《交通运输部2021年立法计划》。配合完成海上交通安全法、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的颁布及实施宣贯工作。统筹推进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农村公路条例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推动尽快出台。积极推动铁路法、道路运输条例、海商法、民用航空法、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立法修法进程。
(三)有序开展部颁规章制修订工作。科学编制部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进一步提高项目质量。严格落实“放管服”等改革要求,做好法规清理及立改废释工作。
(四)加强部内外立法协调。及时跟踪、全面跟进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立法进程,及时反映相关诉求。
三、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
(一)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深入贯彻实施《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配合做好交通运输部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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