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加快国际货运代理物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3/3/28 16:30:1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号)和《服务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商服贸发[2011]340号),推动国际货运代理物流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
国际货代物流业是我国现代物流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环节多,产业链条长,行业规模大。改革开放以来,国际货代业在服务对外经济贸易、吸引外资、扩大就业、发展现代物流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新形势下,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准确把握国际货代物流业的内在规律和发展趋势,充分发挥国际货代物流业的应有作用,把其作为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一项长期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基本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国际货代物流业发展迅速。截至2011年底,在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国际货代企业已达2.7万多家,从业人员超过200万人。行业经营范围日益拓展,新型业态不断涌现,从最初的收发货人代理到运输合同的当事人再发展到目前的第三方物流供应商,从改革开放前仅是外贸运输的一项专营性业务发展成为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承载货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综合服务业,涌现了一批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际货代物流企业。但总体来看,我国国际货代物流业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着规模较小、服务功能分散、经营模式相对落后、专业服务能力较弱等问题,与全球货物贸易运量第一大国的地位不相称,影响行业发展的机制体制方面的一些问题还有待解决。
三、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化货代物流业作为现代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行业意识,通过着力完善体制机制,构建政策支撑体系,引导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不断提升行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四、基本原则
坚持管理改革和制度创新。破解行业发展难题,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和行业机制;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注重以企业为主体,发挥市场在行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分类指导,实行有序竞争,明确各自发展方向,实现中小货代企业服务专业化、大中型货代企业货代物流化,真正做到“大”有实力,“小”有活力。
五、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国际货代物流业要在转变方式、提高质量的同时,实现规模以上企业营业额年均增长12%左右。通过并购重组、扶优选强,打造若干个主营业务突出、经营模式先进、海外网络健全、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国际物流企业。培育一批功能完善、设施完备、资源整合能力强的大中型物流商。推动形成一支品牌效应突出、业务优势明显的中小型专业货代商队伍。基本形成结构合理、业态多样、服务优质、竞争有序的国际货代物流市场。
六、主要任务
(一)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完善行业准入、备案委托、企业运行与退出机制、后续管理、提单责任保险等方面的规定。将企业备案工作委托给货代行业组织办理,充分发挥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以下简称货代协会)及地方货代行业组织的作用。
(二)引导行业“转方式,促转型”。对传统的中小货代企业,引导其从过多依靠代理人向独立运输服务商转变,细分市场和产品,走专业化经营之路,向专业、精细、特色、创新方向发展;对大中型货代物流企业,鼓励其加大资产设施投入,拓宽经营范围,完善优化网络布局,拓展国内外业务,强化人才培养,通过内部资源整合和外部并购重组,做大规模,做强主业,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
(三)优化市场环境,关注中小企业发展。落实

下一页
返回列表
返回首页
©2024 物流律师网—律师法律网|上海物流律师网|上海物流纠纷|上海货运纠纷|上海货运律师|上海货代律师|运输合同|海事海商|上海海事律师|上海海商律师|上海交通事故律师|物流法规|无单放货|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租船合同|logistics 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