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涉自贸区海事审判白皮书在沪发布
2016/8/1 23:52:38
7月12日,国内第一部专门阐述并报告涉自贸区海事审判的白皮书在沪正式发布。这一由上海海事法院编制的《涉自贸区海事审判情况通报》,采用中英文双语对外发布,标志着我国第一个自贸区的海事审判国际化、海事治理法治化已初步形成。
自贸区海事海商纠纷日益凸显
2015年4月27日,上海海事法院在全国海事法院系统率先设立了自贸区法庭,由此拉开专业化集中审理自贸区海事海商案件的序幕。据白皮书显示,一年来,上海海事法院共受理各类涉自贸区海事海商案件351件,同比2014年涨幅高达194.96%,其中实体类案件223件,程序类案件128件,已审结328件,标的额达人民币4.33亿元。
针对涉自贸区海事海商纠纷日益凸显,上海海事法院副院长荚振坤分析认为,一是案件增长态势明显,在相当程度上是受到国际国内航运整体形势的影响,同时也与自贸区内个别航运公司因经营状况不好而集中涉诉有关;二是区域分布差别较大,反映了自贸区片区功能特征,自贸区扩区后的六大片区中,洋山片区航运企业的集聚程度远高于其他片区,陆家嘴金融片区的涉案则主要是银行、船舶租赁公司提起的航运金融纠纷;三是涉案企业趋于分散,区内交易活跃度有所提升。几家大型航运企业所涉的案件数量同比2014年明显下降,自贸区内其他中小航运企业的涉诉数量和比例大幅增长,一方面体现了自贸区内交易活跃程度的提升,另一方面也反应出区内中小航运企业在风险管控与承受能力方面尚待改进完善。
航运金融“一增一少”,白皮书对涉自贸区航运金融类案件进行梳理发现,2015年出现的“一增”主要是船舶融资类案件显著增长,共受理船舶营运借款和抵押合同纠纷9件,占上海海事法院年度受理的全部此类案件的31.03%;“一少”是航运保险案件仅为1件,同上海海事法院年度受理的全部此类案件的43件相比,差距悬殊。与此同时,相当部分自贸区企业的实际经营地与登记注册地相分离,区内注册区外经营的现象十分普遍,折射出概念化的投资倾向。
突出涉自贸区海事审判视角的三大特征
作为首部涉自贸区海事审判的白皮书,也是上海海事法院按年度发布的第六部海事司法报告,延续以往白皮书“发布常态化、专题系列化、内容精细化”特点,其中文部分约1.4万字,以涉自贸区海事审判为主视角,在内容、体例、表述等方面呈现出三个全新的特征。
据荚振坤介绍,白皮书正文由四个版块组成,在以全景化视角展现上海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工作概况、涉自贸区海事海商案件审理情况及海事司法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相关工作情况的同时,借助准确翔实的数据图表,综合运用多种统计分析方法,对涉自贸区海事海商案件的特点及部分案件中所反映出的新问题、新动向进行了特写描绘。
除全景式概括和特写式分析外,白皮书兼具的国际化视野与法治化思维。近年来,上海海事法院以国际化视野回应自贸区法治建设新需求,用法治化思维推动自贸区航运制度新发展,不仅是涉自贸区海事审判工作所关注的重点,也是这部白皮书中所贯穿的整体思路。荚振坤表示,“在涉自贸区海事司法理念创新、审判机制建设和裁判规则制定中,强调秉持法治理念和开放视野;在为制度创新和地方立法建言献策、与相关单位加强航运市场监管协作、扩大司法信息资源共享等相关工作中,则注重通过司法职能的延伸,打造行为有遵循、结果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兼备经验性归纳与针对性建议是白皮书的第三大特征。在归纳上海海事法院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加强和改进海事审判等司法服务的实践同时,白皮书还围绕自贸区一系列新制度、新政策、新规定的落地实施,重点分析了部分纠纷中反映出的自贸区航运发展中值得关注的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建议。
着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海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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