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件货物拖驳运输事故易引发巨额诉讼
2011/2/5 15:16:05


    近日,在上海海事法院受理的原告上海某机械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港某船务公司海上货物合同纠纷案中,原告诉称,2008年2月,原告与案外人签订6台门座式起重机的建造合同。为履行约定交货义务,2009年11月7日,原告将合同项下的部分货物装上被告船舶,由上海驶往东莞,在行驶途中遭遇海上突发暴风,致使船上的门座式起重机落海受损,货损价值高达人民币2000多万元。据了解,近年来,上海海事法院每年受理类似由拖驳运输大件货物造成事故引发的巨额诉讼都会有1至2件,案件数量虽然不多,但纠纷起因相似,均系由于大件货物绑扎、装载及海上运输特有风险等原因所致,且案件标的数额均较大,值得各方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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