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 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 促进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
2019/5/15 11:24:48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
 
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
 
促进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19〕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9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
 
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交通运输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应急部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全国总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切实改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改革引领、创新驱动、综合治理,加快建设安全稳定、经济高效、绿色低碳的道路货运服务体系,促进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深化货运领域“放管服”改革
 
(一)持续推进货运领域简政放权。进一步推动普通货车跨省异地安全技术检验、尾气排放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有关要求严格落实。2019年实现普通货运车辆年度审验网上办理。(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负责)优化道路货运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办理手续及流程,推广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进一步规范港口涉及道路货运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得违规加收任何价外费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负责)
 
(二)改革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制度。加快制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研究改革完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押运员管理制度。加快修订常压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罐体相关国家标准,明确罐体介质兼容要求。(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三)便利货运车辆通行。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运输部门配送运力需求管理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通行管控的联动机制,优化车辆通行管控,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除特殊区域外,对纯电动轻型货车原则上不得限行。(各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负责)鼓励货运车辆电子道路运输证和ETC卡“两卡合一”,加快推广货车不停车收费。(交通运输部负责)
 
三、推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
 
(四)加快运输组织模式创新。深入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工程、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推广应用先进运输组织模式。指导行业协会、企业联盟研究推广挂车互换标准协议,创新普通货车租赁、挂车共享、长途接驳甩挂、集装单元化等新模式。(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负责)
 
(五)推进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以冷链物流、零担货运、无车承运等为重点,加快培育道路货运龙头骨干示范企业,引导小微货运企业开展联盟合作,鼓励提供优质干线运力服务的大车队模式创新发展。已经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普通货运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增设经营网点无需再办理报备手续。(交通运输部负责)
 
(六)鼓励规范“互联网+”新业态发展。大力发展无车承运人等道路货运新业态,支持道路货运企业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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