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李华解读《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09/9/18 15:30:30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最新修订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为全国公路交通领域最高层次的总体应急预案,该预案的印发将影响各级交通部门有关公路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和今后应急管理工作思路。
全国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预案修订的背景情况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原交通部于2005年制定并颁布了《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该预案作为国家级部门预案和公路交通领域的总体预案,为指导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编制相关预案和开展应急保障工作奠定了基础。2008年,我国先后遭遇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公路交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创,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经受住了考验。但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比如应急物资准备不足、跨区协调沟通不畅、信息不通等等,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体系与机制存在缺陷。鉴此,部党组决定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以预案为指导,加快公路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此次预案修订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应急预案的定位。在适用范围里明确了本预案的适用条件,即适用于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置能力的,或由国务院责成的,需要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Ⅰ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在应急预案体系里,突出本预案作为国务院的部门预案,是全国公路交通领域最高层次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国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二是理清了应急预案体系。公路交通应急预案体系分为国家和地方两级,国家层面包括总体预案(也就是本预案)和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而制定的专项预案;地方层面包括省、地市和县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各类事件的专项预案和企业预案。
  三是确定了应急管理机构组成和职责。根据去年两次大的救灾经验,对部里原临时成立的应急处置机构明确化,即在部级层面的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包括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日常管理机构、专家咨询组和现场工作组。其中新增加的应急工作组弥补了原预案中缺少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机构的空缺,应急工作组分为综合协调、公路抢通、运输保障、通信保障、新闻宣传、后勤保障、恢复重建和总结评估八个工作小组,分别由部内相关司局牵头成立,按职责承担应急任务。同时,在交通运输部筹备设立公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中心,作为日常管理机构,专职负责国家高速公路和重要干线公路网的运行监测及有关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向社会提供公路出行信息服务等。预案中明确了各应急管理机构的启动方式和职责分工,以及日常状态和应急状态管理的衔接转换。
  四是丰富了应急运行机制,提高了预案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围绕“何时做?谁来做?做什么?如何做?”,明确了公路交通应急保障全过程中各环节的责任主体与职责、工作流程及其各流程间的界面和转化关系,形成了面向交通运输部应急保障整体工作流程的运行机制。
  五是强化了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增加了应急队伍建设、技术支撑、资金保障三大原预案没有涉及的应急保障内容,构建了完善的应急保障体系。同时针对原预案所反映出的不具体、缺乏可操作性的问题,分别从构建方式、原则、标准、功能实现、相关管理政策等角度对应急保障进行了详细规定。
编制其他所有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相关应急预案的总体要求
此预案如何理解和执行?
  “总体”主要体现在对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工作原则和交通运输部与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界面上,这是编制其他所有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相关应急预案的总体要求,必须严格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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