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振兴规划:重点突破高昂路桥费
2011/9/28 14:59:44
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发布《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大对物流业政策支持力度。《意见》提出进一步降低过路过桥收费、优先发展农产品物流、鼓励城市物流配送等9方面的措施。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贺登才就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意见》接受记者采访时说,2009年3月,他曾参与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国务院办公厅相关人员参加的全国物流业政策调研。国家发改委将调研报告提交国务院,受到高度重视。
支持物流发展政策频出
2009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多项针对物流行业的相关政策。2009年3月,国务院公布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之一的《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2010年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旨在完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今年3月,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发布《商贸物流发展专项规划》,从土地、财税、金融三方面推进物流规划建设。
近年来,国内物流成本居高不下,业界关于物流业改革的呼声不断。6月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税收、土地政策、降低过路过桥收费和加大物流业投入、促进农产品物流等方面着手,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并推出八项配套措施。这八项措施被业界称为物流业的“国八条”,这是继2009年3月国务院颁布《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后的又一重要配套政策。
贺登才告诉记者,此次出台的《意见》可以说是物流振兴规划的细化和延伸,也是“国八条”的规范性文件,属宏观指导层面。物流业振兴规划曾提出:在贯彻落实现有推动物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抓紧解决影响当前物流业发展的土地、税收、收费、融资和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但是,两年多来,业界期盼的实施细则迟迟未出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意见》就是物流振兴规划的细化和延伸。
贺登才认为,《意见》实际上也可看做《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细则,但需要有关部门在此基础上深入落实。各地政府相关部门将陆续颁布更为细化的物流扶持政策。
目前,物流业属于多头管理,商务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九大部门都对物流业有管理权,各部门如何协调,让利好政策落到实处,是业界所期待的。“举个简单的例子,车辆标准由一个部门管,车辆能不能上路由另一个部门管,有没有违规又属其他部门管。从部门角度管理物流,各有各的道理,整体协调难度很大,这是物流业政策落实的障碍或者说难点。”贺登才说,从业界的呼声来看,迫切需要强化综合协调机制,使支持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降路桥费破物流高成本困局
重复征税、过路过桥费高是物流业发展中的两大阻碍,也是物流业改革中的难点。由于涉及部门较多,此前的改革缺乏统一规划和改革思路,改革进度缓慢。
政府部门虽然对收费公路进行过多次清理,但由于涉及地方利益,且地方收费公路多为融资修建,如果降低公路收费标准,可能影响到地方融资平台的资金流。政策如何细化并落实,仍需中央和地方协调。
过路过桥费在物流业成本中占比较大。数据显示,全世界收费公路有14万公里,其中10万公里在中国,占70%。对物流业来说,路桥费占物流企业运营总成本的三分之一。上路运输过程中的费用过高,让不少物流企业叫苦不迭。
为打破物流高成本的困局,《意见》提出,进一步降低过路过桥收费。按照规定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减少普通公路收费站点数量,控制收费公路规模,优化收费公路结构,加大对高速公路收费的监管力度,撤并不合理收费站点,逐步降低偏高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对已出让经营权的繁忙路段,应根据政府财力状况逐步回购经营权。尽快研究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统筹发展以普通公路为主、体现政府服务的非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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