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厉”治超将至公路运输何去何从?
2011/6/24 11:57:35


    作为一个跑了近十年运输的老货运人,王师傅前前后后经历过不少次治超专项行动。对于治超,他可以说“应付”自如——查得严,就停在家里避避风头;查得松,就心存侥幸冒险上路。 
 
  可是,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挥出的一记治超重拳,却让“淡定”的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紧张和压力。“最近我一直在关注跟《条例》有关的新闻,越看心里越没底。这次已经不是多拉少拉的问题,而是我的车根本就不合法。”王师傅说,按照《条例》的要求,他那辆还不到一年的平板半挂车,属于超限车辆。7月1日后,究竟能不能上路运营还是一个未知数。 
 
  其实,伴随着7月1日“生死大限”的临近,像王师傅这样到了“存亡”关口的车主不在少数。而相关部门对于《条例》的执行力度,也决定着车主和物流企业下一步该何去何从。 
 
  四大“硬招”严厉治超 
 
  对于公路运输行业来说,超限超载是司空见惯的一大顽疾。而此次《条例》的实施,之所以在行业内引发大规模的“恐慌”,就是因为其对于超载的处罚力度可谓空前。 
 
  作为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公路保护进行规范的行政法规,《条例》为根治超载顽疾,使出四项“硬招”。除了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强化源头控制,要求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不得生产、销售之外,还对大宗货物集散场所实施监管,同时完善“治超”的检查措施。 
 
  而对于超限超载运输,《条例》制定了史上最严厉的处罚。其中,对1年内违规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对1年内违规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吊销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此外,对于超载的个体运输户,还要“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说以前还可以用缴纳罚款来应对,那么7月1日后,我们付出的代价要更多、更惨烈。”一位物流企业的负责人坦言,“一个驾驶员1年只有12分,扣完后要重新学习再考取驾照。更要命的是,如果超载次数过多,还面临被吊销营运证、甚至经营许可证的风险。这可以说是扼住了我们的‘喉咙’。” 
 
  而“3万元”的高额罚款,让个体车主有些胆战心惊。”王师傅就告诉记者,以前超载,交警部门罚200元,路政部门是5000~20000元,但现在上升到了30000元。“成本太高了,我们根本受不了。” 
 
  标准“苛刻”物流遇阻 
 
  虽然《条例》的目的是为了遏制愈演愈烈的超限超载现象,但因为在个别执行标准上还存在一些不甚合理之处。因此,不少物流运输行业人士就担心,《条例》的实施将会对公路运输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副所长汪鸣认为,7月1日之后,如果相关部门不采取一些缓冲措施,一刀切地不允许超限车辆上路,那么公路运输有可能会陷入瘫痪。 
 
  这并非是危言耸听。一位物流企业的负责人就表示,油费、路桥费、人工费等各种运营费用不断攀升,但运价却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导致多数物流行业不得不靠超限超载维持生存。 
 
  “如果《条例》严格执行,必然会推高物流成本。车辆装载量减少以后,就算是过路费和罚款相应降低,运输成本也要上涨20%左右。公路运输行业将因此面临巨大冲击,超过一半的企业有可能会被淘汰出局。而汽车物流、集装箱运输等细分领域,则有可能遭到毁灭性的打击。”该人士忧心忡忡地说。 
 
  据了解,在汽车物流行业,因为是“先有车辆,后有标准”,所以按照国标GB1589中的相关要求,所有的商品车运输车几乎都在超限之列。这也就意味着,一旦《条例》严格执行,那么国内目前约4万辆商品车运输车将全部无法上路。 
 
  “就算是企业愿意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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