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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服务》国家标准 文本

[日期:2012-04-28] 来源:56lawyer.net 物流律师网  作者: [字体: ]

快递服务2部分:组织要求

 

Express service-Part 2Organization requirements

 

 

 

 

 

 

GB/T 27917《快递服务》分为2个部分:

——第一部分:基本术语;

——第二部分:组织要求;

——第三部分:服务环节。

本部分为GB/T 27917 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国家邮政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62)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涵、曾毅、曹俐莉、祝燕、王世川。

 


快递服务2部分:组织要求

 

1 范围

 

 GB/T 27917 的本部分规定了快递服务组织的资质、组织文化、加盟企业管理与国际业务

代理、服务场所、设备设施、信息管理、服务格式合同、安全、沟通、统计、档案以及服务质

量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部分使用于提供国内、国际以及港澳台快递服务的组织和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

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7917.1 快递服务1部分:基本术语

GB/T 27917.3 快递服务3部分:服务环节

 

3 术语和定义

 

 GB/T 27917.1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总则

 

4.1 时效性

快件投递时间不应超出快递服务组织承诺或约定的时限。

4.2 准确性

快递服务组织应将快递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

4.3 安全性

快递服务组织应建立完备的安全保障机制,确保寄递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

4.4 方便性

快递服务组织在设置服务场所、安排营业时间等方面,以及在收寄、投递、查询、投诉处

理等环节,应考虑用户需要,以便为用户服务。

 

5 资质

 

5.1 市场准入

快递服务组织应依法取得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其分支机构应依法到

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5.2 法人资质

快递服务组织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资质。

5.3 最低从业人数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快递业务的服务组织,其总部及分支机构的人员总和不

应低于15人。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快递业务的服务组织,其总部及分支机构的人员总和不应低于100人。

经营国际及中国港澳台快递业务的组织。其总部及分支机构人员总和不应低于20人。

5.4 服务能力

5.4.1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快递业务的服务组织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快递业务的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服务能力:

a)具备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快递业务的网络和运递能力;

b)经营同城快递业务的,应提供寄递快件的电话查询服务;经营省内异地快递业务的,

除提供电话查询服务外,还应有提供快件跟踪查询的信息网络;

c)有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快递业务员(试行)》并通过资格认定的快递业务员,经

营同城快递业务的,快递业务员中具备初级以上资格的不应低于30%,经营省内异地快递业务

的,快递业务员中具备初级以上资格的不应低于40%

 

5.4.2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快递业务的服务组织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快递业务的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服务能力:

a)具备与经营地域范围相适应的网络和运输能力;

b)有封闭的、面积适宜的快件处理场所,符合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及国际安全机关依法

履行职责的要求,并配备相应的处理设备、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

c)有统一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有可提供寄递快件跟踪查询的信息网络,并配合符合规定

的数据接口,可根据要求向邮政管理部门提供快件的有关数据;

d)有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快递业务员(试行)》并通过资格认定的快递业务员,快

递服务组织及其分支机构快递业务员中具备初级以上资格的均不应低于40%.

5.4.3经营国际及中国港澳台快递业务的服务组织

a)经营国际及中国港澳台快递业务的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服务能力:

b)具备经营国际及中国港澳台快递业务的网络和运递能力;

c)有封闭的、面积适宜的快件处理场所,符合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及国际安全机关、海

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并配合相应的处理设备、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

d)有统一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有可提供寄递快件跟踪查询的信息网络,并配备符合规定

的数据接口,可根据要求向邮政管理部门提供快件的相关数据;

e)有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快递业务员(试行)》并通过资格认定的快递业务员,快

递服务组织及其分支机构快递业务员中具备初级以上资格的均不应低于50%

f)有获得专业资格的报关、报检、报检人员。

 

6 组织文化

 

6.1 经营理念

快递服务组织应建立服务社会、服务顾客的理念,围绕经营理念开展服务,并将组织的愿

景、使命和价值观传递到每个员工。

6.2 社会责任

6.2.1环境保护

快递服务组织应建立环保理念,在快递封装用品、运输车辆、服务场所、工作环境等方面

达到环保要求。

6.2.2员工发展

 

快递服务组织应制定员工发展规划,加强对员工的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

训,促进员工成长。

6.3 诚实守信

快递服务组织应通过适当方式公布服务承诺,并遵循诚信原则,信守对用户的承诺。

6.4 公平竞争

快递服务组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理定价,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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