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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政策问答

[日期:2009-08-08] 来源:  作者: [字体: ]

  以劳务派遣作为用工形式用人单位需要履行哪些义务?

  问:我是汽修专业的应届毕业生,今年9月份与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被派遣到一家专业汽修公司上班。汽修公司的人事告诉我,由于我的劳动合同在劳务公司,他们除了支付报酬之外,对我没有任何义务,请问这种说法对吗?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劳务派遣中的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怎么办?

  问:我是一名本市的失业人员,现在工作不好找,这几个月我应聘好几家单位都失败了,只有一家典当行愿意录用我,但前提条件是要试用两个月,只签试用期合同,我想知道单位的这种做法对吗?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如何理解?

  问:我是单位的人事主管,近来在整理单位员工的资料时,发现有一位老员工在1999年进入单位,马上就要在本单位工作10年了,我听说《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情况是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请问20081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的工作年限也可以算在内吗?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谁来承担?

  问:吴女士家住本市杨浦区,是国有纺织企业的员工,在200810月一天的夜班工作时,由于机械发生故障导致右手被卷入车床造成严重的粉碎性骨折,后经诊断需截去其右手前臂,后来单位也为吴女士申请了工伤认定并且作了劳动能力的鉴定,现在经过一年左右的治疗后伤情算是稳定了,但缺少右前臂后生活也不方便。为此,吴女士想装假肢,她听闻可以配置辅助器具但不知道费用由谁来承担,故来电咨询?

  答:根据本市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工伤人员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经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按照《辅助器具项目和费用标准》的规定配置辅助器具。工伤人员配置符合规定的辅助器具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人员在配置辅助器具时,要求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超出《辅助器具项目和费用标准》规定的,超出规定部分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如何申请跨区非农就业的就业补贴?

  问:我是农村户籍,今年5月份通过当地的公共职业介绍所介绍进了一家超市,签了2年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报酬1200元。最近听隔壁邻居讲有什么跨区非农就业的补贴,我的户口在松江郊区,请问我该去哪里申请这笔补贴?

  答:根据有关规定,符合郊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跨区(县)非农就业补贴的人员可以备好以下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用人单位出具的月工资收入证明原件;

  4、填写完整并经本人签字确认的《郊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跨区(县)就业补贴申请表》。

  前往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

  年休假可以分段安排吗?

  问:我在一家日资公司担任行政工作,去年5月入职,本打算利用8天国庆长假加上5天年休假好好给自己放个假,携家人一同出国旅游,但公司对我说近来部门人手不够,希望我将年休假与其他同事错开,将五天年休分成两段来请,请问年休假可以分段安排吗?

  答:根据年休假的有关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

  困难企业可享受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是多少?

  问:我是单位的负责人,日前我们单位已被认定为困难企业,单位在保证不裁员的前提下,想组织待岗的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请问职业培训特别计划中对于补贴标准有何规定?

  答:根据本市《职业培训特别计划》中有关政策的规定,经认定的困难企业应当积极组织本企业实行岗位共享或处于停工期间的职工(含外来农民工,下同)参加技能提升培训或转岗培训,培训后鉴定合格的按规定的补贴标准给予100%培训补贴,企业的职工当年度只能享受一次培训费补贴。

  受金融危机影响的一般企业组织职工参加培训可享受多少补贴?

  问:我是单位的HR,单位有部分业务是外贸加工,由于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外订单量剧减,单位打算组织职工参加政府培训增强能力,通过了解得知对于认定的困难企业符合政策的,在培训鉴定合格后可享受100%培训补贴,但我们单位没有被认定为困难企业,请问我们能享受多少补贴呢?

  答:根据本市政策有关规定,未被认定为困难企业的其他受金融危机影响的企业组织职工(含外来农民工,下同)参加技能提升或转岗培训,鉴定合格的按规定的补贴标准给予50%培训补贴。企业的职工当年度只能享受一次培训费补贴。

  应届毕业生可以到街道参加职业见习吗?

  问: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今年经济环境不好,许多单位都不招人,我们全家为我的事也在到处求人,最近在居委会门口看到一些关于青年见习的宣传,好像是说可以到街道、居委见习,请问有这回事吗?

  答:根据本市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鼓励毕业后未就业的青年(大学生)参加职业见习,2009年,除将部分生产经营稳定且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纳入见习计划,还应将见习计划拓展到事业单位。探索将见习基地延伸到可以提供社区公共服务管理见习岗位的街道(乡镇)、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社会公共服务部门。

  见习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按现行规定给予当年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费补贴,同时鼓励各区县或单位再给予见习青年(大学生)一定的生活补助。

  职业病诊断有规定的医疗机构吗?

  问:我是一名国有企业的固定制职工,企业是一家水泥生产厂,长期需要接触粉尘,近来由于一直咳嗽,肺部感到不适,所以到附近的地段医院去看病,医生告诉我有可能是尘肺,建议我去上海市职业病医院(肺科医院)看看,请问为什么一定要转院呢?

  答:经本市卫生局批准有资质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包括:上海市职业病医院(肺科医院)、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新华医院、杨浦区中心医院、华山医院、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复旦大学附属放射卫生研究所。即使有资质的医疗机构,也要根据批文(市卫生局颁发)中限定的范围来诊断某些职业病,无权诊断所有115种职业病。

  为此,若要进行职业病诊断,需前往经本市卫生局批准的有资质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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