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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三级法院全面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日期:2015-04-30]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 [字体: ]

   本报上海428 (记者 卫建萍 通讯员 陈树森  伟)今天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全市法院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此举标志着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在全市三级法院层面展开,并进入全面攻坚阶段。动员大会以视频会议方式进行。全市三级法院7000余名干警在高院主会场和其他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据介绍,上海法院开展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建立和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构建阳光司法机制、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和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建立和完善涉自贸区审判体制机制、推动制度创新、促进审判质效和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等方面,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从现在起,上海将以点带面,在全市法院整体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记者了解到,在接下来的改革工作中,上海法院将按照顶层设计、分步实施、先易后难、强化责任、依法稳妥、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原则,分动员部署、全面推进、督查评估、总结完善四个阶段推进。其主要任务有两大方面:一是依据中央批准的《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全面推进五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任务;二是依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中央批准的《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上海高院研究制定的《上海法院贯彻四五改革纲要实施意见》所确定的11大类70小类116项具体改革内容。

      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指出,要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全面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各法院要充分估计改革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干警意见、摸清底数,细化完善实施方案,确保方案具有可操作性。要参照先行试点法院的好经验、好做法,调整优化各院内设机构的功能定位,细化工作岗位性质、职责,做到司法人员各归其类、各负其责、各尽其才。要积极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以审判权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执行改革试点,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改革、海事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要健全完善高素质法官培养机制,提高法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同时要严而又严地抓好法院队伍建设,从制度上促使全市法院干警在法治轨道上秉公用权、依法履职,构筑抵御干扰公正司法的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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