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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细则落地

[日期:2014-05-22] 来源:  作者: [字体: ]
      今年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外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5月16日,上海自贸区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首批试点银企合作签约仪式举行,标志着外汇管理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总部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落地。

  其中,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分别与索尼物流、利丰集团、金光集团三家企业签署《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框架协议》。

  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创新跨国公司账户体系。允许跨国公司同时或单独开立国内、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集中管理境内外成员企业外汇资金,开展资金集中收付汇、轧差净额结算,账户内可以全部或部分共享外债和对外放款额度。

  二是进一步简化单证审核。银行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等原则办理经常项目收结汇、购付汇手续,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需按规定提交税务备案表。

  三是便利跨国公司融通资金。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与境外划转自由,没有额度控制;在规定的外债和对外放款额度内,国内、国际账户内互联互通,便利企业内部调剂资金余缺。

  四是资本金结汇采取负面清单管理。资本金资金意愿结汇,审核真实性后对外支付。五是加强统计监测防控风险。全面采集跨国公司外汇收支信息,集中收付或轧差净额结算进行数据还原申报,留存相关单证备查,落实额度控制监管“阀门”。

  中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中国银行为索尼物流、利丰集团、金光集团分别制定了个性化的服务实施方案,致力于满足企业资金集中收付汇、净额轧差结算、统筹境内公司外债额度、对外放款额度、调剂企业内部额度余缺等多维度需求,在便利跨国公司集中运用资金、境内外成员融通资金的同时,也为企业提高了资金适配效率、降低了财务成本,增强了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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