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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出台扶持意见 航运企业未见“实惠”

[日期:2013-09-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赵一蕙 [字体: ]

      航运业翘首企盼的“顶层设计”的一揽子扶持政策迟迟未出台,交通运输部的230号文现身“救急”,不过反响并不热烈。

  周一,交通运输部正式公布《关于促进航运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230号文),从运力调控、减轻负担等五大方面制定了20条意见。其中被企业认为影响最直接的当属“老旧船拆解补贴政策”,但因具体补贴细则尚未发布,身处困境的众企业难言“惊喜”。

  拆船鼓励政策尚待细化

  “我们最重视的、影响最直接的,就是关于淘汰老旧船舶的政策,但是好像没有更具体的(细则在这次发布)。”昨日,一家大型上市航运企业董秘告诉上证报记者。在230号文提出的五大方面中,关于调整运力的政策放在了第一位。在运力交付没有明显压缩的情况下,作为调整运力的一大通用手段,淘汰老旧船舶自然成为首要选择。

  文件规定,将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的政策延续至2015年底,鼓励老旧远洋、沿海运输船舶提前报废。“这是一个有操作性、直接的利好。”航运专家吴明华告诉记者。他表示,航运业尽管已经复苏,但在明后两年内,都将因为“长尾效应”陷入低迷。因此延续这一政策,可让企业有充足时间、更大余地对老旧船只进行淘汰。

  不过,上述航运上市公司董秘认为,补贴范围、相关标准等细则何时出台才是关键。“我们还是希望看到更进一步的实施细则。”

  而申万交运业研究员就此事的最新看法是:未来,在国务院、交通部就航运业扶持大方向和具体落实意见形成文件后,补贴细则的落实将渐行渐近。

  期待更多“顶层设计”

  另一个新提法来自于市场准入门槛。文件提到,将国内沿海省际运输经营者最低运力规模标准由2000总吨提高到5000总吨,并相应提高内河运输经营者最低运力规模标准。“规范沿海市场的竞争,无疑将淘汰一批不具规模的小型竞争者,市场将进一步集中,将使沿海市场龙头企业获得更多主动,改善盈利空间。”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中海发展是沿海市场运输龙头。

  不过,航运企业这次整体上并无太多“喜悦”,其更期待的还是“顶层设计”。由于国务院层面的扶持政策一直未出台,交通运输部此次发布的230号文亦只停留在部委层面。而对企业更为关注的“如何减税”,230号文未更多提及。“这次提出的是在交运部权限内,对一些费用的减免,而至于如何对减税,我们也很希望知道,但这个不是交运部一个部门能够解决的。”某航运企业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航运企业所征收的税种多达十余个,多于国际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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