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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保证金责任保险承保机构的通告

[日期:2013-02-18] 来源:交通部  作者: [字体: ]
 

交通运输部日前发布关于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保证金责任保险承保机构的通告,太保财险与平安财险获批成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保证金责任保险承保机构,据悉,此前人保财险已获得该资格。
  通告全文如下:
  关于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保证金责任保险承保机构的通告
  按照《关于试行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保证金责任保险的通知》(交水发[2010]533号)规定,我部自2010111试行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保证金责任保险制度。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首家承保机构开展相关业务。
  目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按要求提交了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满足承办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保证金责任保险条件。现将三家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保证金责任保险承保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共保平台:www.nvoccchina.com
  电话投保专线:400-696-5156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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