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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保护条例今起实施 治理超载顽疾仍需发力

[日期:2011-07-01] 来源:中广网  作者:汪群均 [字体: ]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货车超载对于我们很多人来讲,都屡见不鲜。但是从今天开始,一部行政法规的实施有可能让一切都变得不一样。

  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公路保护的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今天开始正式实施。货车超载将是条例治理的首要任务。因为对公路超载运输给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严厉的处罚措施,该条例也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的限制超载的条例。有专家直言,这部史上最严厉的治超法规将直接影响公路运输及汽车制造业的未来;但也有人认为,超载作为一个顽疾,不是简单的行政法规就能做到药到病除的。

  一个月前,江西某物流企业老板姜先生通过媒体得知国家要出台《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事。那天,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李华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说,条例实施后,将把货车超载作为治理的首要任务。

  李华:贯彻条例的第一要务就是要坚决做好治超工作,各地公路管理机构也继续保持路面治超执法工作力度,并以以货车总重55吨以上的违法超限车辆为重点,严格监管并实施卸载等措施。

  李华局长所说治理重点是指上路的6轴货车,车货总重最高不能超过55吨。按条例规定,在公路上跑的普通挂车总长不超过16.5米,高度4米,宽度2.5米。对于封闭厢式车,总长限制为18.1米,高度4.2米,宽度2.55米。超过限制将被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北京交通干部管理学院张柱庭教授介绍,因为历史的原因,一直以来被当成支柱产业的汽车制造业并没有法律法规的约束。

  张柱庭:以前我们国家对汽车制造是没有法律规制的,既没有人大的法律也没有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所以你说它造车有多大规矩,基本上没什么规矩,这次是第一次国家出来法规,《公路通行》一章,这一章第一条就写不准生产不合格车,不准销售不合格车,公安不能给不合格车上手续。过去有一个国标,但是现在路上跑的违反的多了,因为什么?没有人管。

  这样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违规超限车辆满路都是。更糟糕的是,直接导致超载现象的蔓延。

  张柱庭:原来因为汽车制造这个环节没有规矩,所以顺带就把运输业的问题也都引出来了,货运就开始用不合格车了。这就造成超限跟超载很严重,使得公路的安全受到影响。特别是人的生命健康受到影响,造成恶性循环。

  从今天起,出现类似的超限或超载都将被严厉处罚。按条例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而违法运输车辆总数超过10%的企业将被责令停业整顿。对于擅自改装运输车辆的企业,最高罚款20万元。毫无疑问,这将给公路运输业带来不小冲击。北京交通干部管理学院张柱庭教授认为,这种冲击甚至包括观念上的冲击。

  张柱庭:运输业的人认为,不超载不超限就不赚钱。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你跑运输一定要赚钱,没有哪个产业政府保证一定赚钱的。

  张教授介绍,目前,我国公路货物运输运力已经严重过剩,致使货运空驶率超过40%,而发达国家的空驶率不到10%。再加上其他一些因素,导致公路出现运输业只能靠超载超限才能赚钱的恶性循环。

  张柱庭:你运输业挣不挣钱,它实际上是取决于你的运力和运量的关系,当你的运力过大,运量少的时候,自然不挣钱。

  你觉得目前中国的运力浪费吗?

  张柱庭:运力浪费很严重。运输的服务水平比较低,个体的多,带来的问题是,空驶很严重大约是40%几的空驶率,如果是从运输经济上看肯定是亏损的,所以就造成运输业都要靠超载、超限来赚钱。

  张柱庭教授认为,条例的实施最大的意义在于,给运输业廓清了非法与合法的界限,这将是打破运输业目前恶性循环的治本之策。

  张柱庭:我觉得,对运输业,先界定了一个合法和不合法的界限。任何经营都得合法,你不能说我开饭店亏损了,我就弄点让人吃了难受的东西,这说不过去的,它的贡献就在于此,奠定了一个合法和不合法的基础。

  对于这部行政法规的效果,也有人并不看好,超载作为顽疾已经存在了太久,要想药到病除并非一时之功。此外,“处罚”只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之一,要想药到病除还需要组合拳。这部法律究竟能否终结超载的历史,让我们拭目以待!


文章来自: 万联网(info.10000link.com) 详文参考:http://info.10000link.com/newsdetail.aspx?doc=201107019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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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1/7/6 20:36:18
从保护法实施无人理睬看党的执政能力哈哈哈
热门评论
匿名 发表于 2011/7/6 20:36:18
从保护法实施无人理睬看党的执政能力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