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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处置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日期:2010-04-27]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字体: ]
    据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消息,为了保护海洋环境,提高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减轻或者消除船舶污染事故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损害,依据《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条约,交通运输部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收集截止日期为2010年5月9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通过网站首页上部“意见征集”栏目进入提出意见。

    3、意见收集邮箱:jtbtfc@moc.gov.cn

    4、传真:010--6529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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