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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物流业风险隐患多

[日期:2014-06-03]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 [字体: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2009-2013年运输物流商事纠纷审判白皮书》指出,在审理中发现运输物流纠纷案件反映的问题比较集中,行业风险和隐患有所体现。白皮书显示,2009年至2013年,二中院共受理运输物流纠纷案件157件。其中,案件数量居首位的是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共受理121件,占全部运输物流商事纠纷案件数量的77%;居第二位的是货运代理合同纠纷,共受理26件,占16.6%。
  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运输物流业不仅在商事活动中占有重要地位,而且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我国运输物流市场呈现蓬勃发展态势,经济的全面提升对货物运输行业的需求加大,电子商务的成熟和完善带来快递行业的飞速成长,国际贸易的深度发展对货运代理行业也提出更高要求。因此,对运输物流行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应给予充分重视。

  白皮书中列举了运输物流市场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比如,无资质运输物流主体经营中的风险隐患问题,业务转委托中存在的资质审查不严现象,运输业务流程中货物签收手续不健全现象,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带来的问题,格式条款未尽到合理提示义务被认定无效,等等。

  针对这些问题,白皮书从相关行政部门应指导运输企业规范经营、行业协会应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运输物流企业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3个方面提出建设性的对策建议和制度措施。针对快递行业和货运代理行业所特有的特点和问题,还提出了要完善快递行业内外监管体系以及货运代理风险防范机制。

  此外,白皮书还提出,司法、行政、行业协会既要各司其职,又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构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运输物流行业风险,创建公平规范的运输物流市场环境体系,进一步优化运输物流行业法治环境、营商环境,促进传统运输物流业向现代物流业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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