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近期重点工作及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改办基础〔2016〕27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局、委),各铁路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43号),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经商有关方面,现将《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近期重点工作及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加快推进相关工作,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