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税制改革系列报道之一
记者近日从深圳国税局获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自今年在上海试行以来,不少地方担心上海的试点优势会形成洼地效应,从而导致本地的资金和产业流向上海,于是纷纷向中央争取试点。目前包括北京、天津、重庆、厦门、深圳五市和江苏、湖南、海南、安徽、福建五省正积极申报试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11月正式发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及其相关政策,上海市从今年1月1日起,已经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方面率先开展“营改增”试点。营业税改增值税,主要是为了消除重复征税,是我国目前结构性减税政策的最重要改革,深圳国税局相关负责人称这是“1994年分税制以来最重要的一项税制改革”。
作为“结构性减税”的重大改革,“营改增”在上海试点5个多月后,虽然总体上取得初步成效,但也有企业反映税负不降反升。深圳作为已申报“营改增”试点城市之一,在上海的试点中获得了哪些可以借鉴的经验,又准备了哪些应对措施来解决上海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营改增”试点,从体制转变到改革配套都需要一系列准备。深圳,你准备好了吗?
“营改增”会总体降低企业税负
记者从深圳国税局了解到,“营改增”从上海的改革试点至今,总体来说降低了企业税负,从官方数据上看,上海自试行这项税制后,企业减税总计超过20亿元,参与试点的企业税负同比降低40%。深圳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海的改革试点表明,“营改增”的真正利好远不止于减负,更体现在对产业升级和商业模式的促进上。此外,“营改增”从制度层面解决了影响服务业发展的税收瓶颈问题,有利于开拓服务业市场,延长产业链条。
上海的“营改增”试点虽然总体上降低了企业税负,但也有企业反映税负不降反升。今年3月中国物流和采购联合会对上海65家物流企业进行调查,结果显示物流企业特别是运输型物流企业普遍反映税负大幅增加。对此,深圳国税局办公室主任陈大元认为,所谓“营改增”,就是将目前我国征收营业税的部分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通过增值税具有的抵扣机制避免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但在税收试点过程中,肯定会出现一些企业税负有增有减的情况,但总体上企业税负降低了,就说明这项税制改革是可以推广的,而且政府会在试点期间对一些税负上升的企业进行财政补贴,弥补一些企业在本轮税制改革中受到的损失。但他认为政府不应该长期进行补贴,因为补贴主要来自于地方财政,长期补贴注定会牺牲地方财政利益。他说,“营改增”是一个渐进的税制改革,随着改革的深入,他相信将会有越来越多的进项从原来不能抵扣到可以抵扣,从而真正帮助企业减少税负。
据悉,未来“营改增”试点地区扩大将仍然主要参照上海目前试点模式,即在行业选择上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为主,同时此前上海模式中原行业税收改革后归属地方财政的收入分配维持不变,以及过渡期内对改革后税负升高企业给予财政补贴等配套政策,也基本维持不变。根据上海试点方案,交通运输业采用11%的增值税税率,代替了过去营业税3%的税率;而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则采用6%的增值税税率,代替过去营业税5%的税率。
部分企业最担心税负不降反升
从上海的试点经验来看,总体上看,“营改增”后企业税收是减少了,但不排除少数企业税收增加,事实上,一些交通运输企业税负明显增加。据悉,上海参与试点的很多物流企业税负增加,以致财政部约见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人员,就物流企业营业税改增值税问题征求意见。
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调查统计数据,今年1月份67%的试点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有一定程度的增加,平均增加税负5万元。其中上海德邦物流有限公司1月份实际税负比营业税税负上升约3.4个百分点,增幅高出1倍还多;上海佳吉快运有限公司1-2月由营业税实际负担率为1.63%,上升到增值税实际负担率为4.71%,上升189%;上海中远物流公司1月份实际负担率增加215%。
上海同行的遭遇,也成为不少深圳同类企业的担忧。
深圳交通物流运输企业的一位老总告诉记者,交通物流运输企业主要资本投入是车辆,如果企业的大部分车辆是在改革试点之前购置,就会出现可抵扣进项税额较小、销项税额相对较大的情况。同时,由于改革尚未全面推开,企业的进项税额抵扣并不充分,比如高速公路的路桥费、人力成本约占总成本的35%,在运输企业的成本支出里占据较大比重,但这一块在上海的试点里并未纳入可以抵扣的范围。这位物流企业负责人说:“如果这么大的成本比重不能抵扣,我们就很难指望税负下降,这在运输物流企业里是很典型的问题,我想不只我一家深圳运输物流企业有此担心。”
增值税抵扣难度大
增加抵扣项是此次增值税试点的重大进步,改征增值税后,交通运输企业可抵扣的项目主要为购置运输工具和燃油、修理费所含的进项税。但在有限的抵扣项目里,企业要真正抵扣也并非易事。据一些企业讲,目前的抵扣范围太小,很多项目都不能抵扣,而且有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开增值税发票,所以也不能进行抵扣。
记者在深圳采访一家航空企业时,该企业相关负责人告之,“抵扣是针对新购固定资产。交通运输有一定的周期性,比如航空企业,我们几年前就已购置了几十架飞机,短时间内不会再新买飞机,这就意味着没办法抵扣,直到你再买新飞机的时候。”这位航空企业负责人建议,按道理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固定资产的存量也应该给予抵扣,可能考虑到财政的负担才实行了增量抵扣,但是具体问题还是应该具体分析、具体解决。
不少物流企业还反映增值税发票的问题。由于增值税实行以票控税,增值税进项抵扣需要增值税发票,而目前的营业税改增值税只在部分行业和部分地区试点,如果有业务往来的企业没有资格或者不肯为试点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那么运输公司由于拿不到增值税发票,就无法从所在区的税务部门得到抵扣返税的实惠。
深圳一家做运输的物流企业老总告诉记者,“比如去加油站加油,加油站根本不给你开增值税发票,只给开营业税发票,因为开增值税发票很麻烦。没有增值税发票,我们就抵扣不了。还有一些加油站根本没有增值税发票,因为他们不在试点区域内。”
物流业盼适当增加抵扣项目
现代物流业是深圳市四大支柱产业之一,深圳物流业发展处于全国领先的地位。深圳市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深圳市现有物流企业1万4千多家,2011年物流产业增加值为1122.36亿元,占全市GDP比重为9.76%。据悉,进入2012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和国内物流产业升级的压力,深圳的物流业发展也面临着成本激增、竞争加剧等诸多不利因素的挑战。在此背景下,“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出台对大多数深圳物流企业来说,有利有弊,具有深远的影响。
深圳的物流企业,特别是货物运输类企业在接受采访时都表达出一个意思:希望“深圳版”的增值税试点能从“上海版”的增值税试点中获得一些经验,税改政策最好能针对具体行业做适度调整,适当增加进项税抵扣项目,对于占有物流企业较大成本比例的路桥费、保险费、房屋租金等也一并纳入进项税抵扣范围;对于一些相对固定而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支出如燃油消耗、修理费等,按照行业平均水平测算抵扣比例,从而真正减少物流企业的负担。
■名词解释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抵扣:即应交的税费=销项税-进项税。进项税是购进货物时所发生的税金,销项税是销售货物时应交的税金。购进货物时,对方会给你出具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标有进项税,你销售货物时产生的销项税减去上述进项税,就是你应交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