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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园区建设亟须降温

[日期:2010-09-12] 来源:互联网  作者: [字体: ]

2009年国务院发布《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将物流园区建设列入九大工程之一,各地掀起了新一轮物流园区的规划建设热潮。在全国物流热的大环境下,各地物流园区建设可谓空前高涨,似乎到了谁不建立物流园区,谁就会在市场上失去竞争力的程度。但另一方面,据统计我国物流园区空置率达60%左右,一些地方的物流园区建设甚至成了圈地运动,影响了我国物流产业的健康发展。

各级政府热情高涨

在新一轮物流热兴起的时候,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立足于物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不能脱离实际,贪大求全。要充分利用现有物流资源,提升改造物流功能,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坚决杜绝以物流之名圈占土地,搞房地产。物流是服务性产业,物流园区建设要以产业物流为依托,根据产业物流的需求,规划建设物流园区。

在日前召开的第八次全国物流园区交流研讨会上,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长陆江指出,在物流园区被列入《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确定的九项重点工程之一后,各地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落实,纷纷制定实施细则,把物流园区列为重点项目,同时,城市化进程和产业转移带动物流格局改变,物流园区规划建设开始向二三线城市延伸,物流业集聚区加快形成。

联合会的调研结果显示,各级政府参与物流园区建设的热情高涨。在政府规划推动建设的物流园区中,通过省级政府审批的占32%;地市级政府审批的占59%;区县级政府审批的占9%。地市、区县一级政府审批建设的园区数量占比较高,该现象值得关注。由于省级以下政府在区域经济发展的全局和大局观方面关注相对弱一些,容易偏重地方发展,所以很有可能会造成同一地区或小区域范围内有多个园区存在,同时,各地政府也会出台不同的优惠政策吸引建设投资,有可能导致一些不良竞争出现。

从全国供应链物流的宏观角度看,我国物流园区的布局与规划存在着一定的不科学性,在节点的设置、资源的配置、公铁空运输资源的联络与调配、重点战略物资与应急物资的储备等多个方面没有形成整体的规划,造成区域物流园区之间缺乏联系、各自为政,难以较好地适应国家整体物流布局的需要和满足企业供应链运作的需求,造成资源浪费、衔接不畅、配置不平衡。

调查中还发现,部分物流园区在规划建设时缺乏明确的战略定位,造成了物流园区招商引资困难,影响了园区整体效益的发挥。问卷调查显示,规划不充分和战略定位不明确两项因素,是很多物流园区规划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阻力。在现实中,部分物流园区规划时,园区的建设地点和功能定位等重大内容仅凭几个宏观的货运总量、年货运周转量、几条道路或道路规划、几个人的主观判断确定,至于市场需求和客户分析,则由于数据收集时间长、难度大而缺乏研究和考虑,虽然物流园区规划通过了政府的批准,但是这些项目难以得到客户、企业和市场的认同。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物流园区沿用工业园区地产经营思路,项目规划流于形式,以取得土地资源为首要目标,脱离了我国供应链物流服务的实际需求。在园区的规划、区域、功能、定位上忽视了区域制造业、分销业及消费人群的布局等实际需求,形成城市配送半径过大、交通道路拥堵、干线运输不畅等多种硬伤;在经营上仍然采用了招商售楼的经营思路,缺乏物流供应链的解决方案与能力,不能进入本区域的制造业、分销业、零售业整体供应链的需求中去,无法解决他们的物流问题。这也是造成部分物流园区设立已久,但使用率不高的原因之一。

缺乏统一设立标准

在研讨会上,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提出了关于我国物流园区发展的建议。建议指出,要充分认识物流园区的基础性和公益性,建议采取多种措施,支持物流园区发展。中央政府层面应抓紧制定物流园区发展专项规划,尽快确定全国物流园区的基本布局。地方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把物流园区纳入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政府应该像投资其他基础设施那样,支持物流园区建设。物流园区产生的自身效益比较低,不宜笼统地按照亩均投资、亩均税收等标准设置准入门槛。由于这些项目投资大、回报慢,不宜收取过高的土地费用,要努力拓宽物流园区建设的投融资渠道。

当前,各地建设物流园区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再加上我国土地资源紧缺,增值预期强烈,各类企业积极要求参与建设,物流园区规划占地规模迅速膨胀。如控制不好,有可能出现盲目投资和圈占土地的问题。

联合会建议,应在做好现有仓储类物流设施(物流园区、配送中心、货运场站、各种仓库等)情况调查的基础上,抓紧建立符合我国国情需要的物流园区设立标准和条件。要明确多大的需求量,设立多大的物流园区;要设置居民消费、生产配套和中转物流量的核算标准;要有多种运输方式衔接配套的硬性规定;要有节能环保的具体要求;把这些标准和条件,作为规划布局,批准立项的依据。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和大型企业都在制定物流规划,发展各类物流园区。这些规划在地方、部门和行业、企业看来也许是必要的,但从全局来看,很容易形成同类物流园区在同一地区有效辐射范围内的重复建设,导致土地、人力、财力和相关资源的严重浪费。为此,联合会建议中央政府层面应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牵头,吸收相关部门参加,制定统一的规划与政策,加强对物流园区发展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各级各类物流园区应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重要节点城市的物流园区应该纳入全国统一规划。地方政府要服从于全国统一规划,指定专业职能部门分管物流业及物流园区相关工作。要加强物流园区规划、立项及专项资金投入的后评价工作,对于改变土地用途,挪用专项资金的应采取针对性的制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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