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促进我国邮轮运输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了便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各地政府相关部门以及港口、航运等相关企业和单位更好的理解该《意见》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意见》的背景及意义
我国邮轮运输起步虽晚,但发展势头良好。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邮轮运输市场快速发展,2013年,我国港口接待邮轮422艘次,邮轮旅客62万人,同比分别增长48%和87%。
我国及周边地区气候类型多样,自然景观优美,民族众多,历史文化悠久,邮轮旅游资源总体较为丰富,具有发展邮轮运输的环境条件。同时,按照国际邮轮发展经验,人均GDP达5000美元,邮轮运输开始起步,达1-4万美元,邮轮运输进入快速发展期。我国现状人均GDP突破6000美元,部分沿海省市已超过1万美元,具备了邮轮运输快速发展的条件。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消费结构的升级和带薪休假制度的不断落实,将为我国邮轮运输市场不断注入活力,邮轮旅游也将逐步成为重要的新型休闲方式。国际邮轮市场近年来发展速度放缓,也开始向亚太邮轮市场转移。中国邮轮产业发展前景广阔。
发展邮轮运输业能够促进国家海洋经济和旅游业发展战略的实施;有利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有利于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并对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推动传统水运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总体上看,我国邮轮运输尚处起步阶段,行业管理尚不适应发展需要,市场环境亟待改善,服务功能和质量较国际先进水平差距明显,邮轮运输对区域经济的带动作用尚未显现。为统一对大力发展邮轮运输业的认识,有效发挥交通运输部门在邮轮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突破我国邮轮运输企业发展面临的瓶颈,提高邮轮经济对我国经济社会的贡献度,出台《意见》引导和促进邮轮运输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是必要的。
为了推进邮轮运输的健康快速发展,交通运输部将此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各方近一年的努力,出台了《意见》。《意见》明确了我国邮轮运输业的未来发展方向、近期重点任务以及政策思路,有利于凝聚各方共识,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国邮轮业的发展。《意见》明确了邮轮运输是邮轮经济的核心,在邮轮产业发展中具有关键性作用,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积极履行行业管理职责,服务邮轮运输业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邮轮产业发展中积极引导作用。《意见》发布于我国邮轮运输业发展的起步阶段,体现了我部在顶层设计方面的基本理念和思路,是我国邮轮运输业发展中的第一个指导性文件,针对性强、任务明确,对促进我国邮轮运输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意见》的总体思路
本《意见》的总体思路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通过推动邮轮运输业发展,不断壮大我国邮轮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休闲旅游需求;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政府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政策以及加强监管等方式规范市场发展;并从培育邮轮运输市场、促进港口科学发展、提升服务水平以及完善相关行业管理等方面提出了邮轮运输发展的主要任务。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拓展邮轮航线和客源市场
客源是邮轮运输业发展的基础,航线产品是邮轮运输发展的重要载体。目前,我国邮轮客源总体规模较小,航线产品较为单一。针对上述问题,《意见》提出结合我国及周边地区旅游资源开发,依托邮轮公司,拓展邮轮旅游目的地,丰富国际航线,大力发展台湾海峡、南海诸岛及其他有特色的沿海航线,形成精品。同时,根据我国居民消费理念、水平和特点,研究设计符合我国旅客需求的东北亚、东南亚等国际邮轮旅游产品,加强宣介推广,培育海洋文化;出台扶持政策吸引国际邮轮访问我国,不断提升国际、国内客源市场规模。
(二)关于优化市场主体结构
我国邮轮运输市场主体现以外国邮轮公司为主。未来国际邮轮公司将继续向我国布局,增加运力,开辟国际航线,在我国开展各类经营活动,提升对我国经济的贡献度。邮轮运输是邮轮经济的核心环节,针对我国邮轮运输企业起步发展所面临的投资、运营管理及政策等问题,《意见》提出鼓励我国企业通过多渠道、多方式组建邮轮运输企业,发展邮轮运力,并支持中资邮轮开展沿海运输,参与国际运输,优化市场主体结构,不断提升我国邮轮运输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三)关于引导邮轮港口科学发展
近年来,我国沿海港口邮轮码头建设热情高涨,但存在配套服务功能不完善,服务水平亟待提高,码头建设标准与服务功能不匹配等问题。《意见》提出加强规划指导,完善沿海港口邮轮码头布局,形成合理的港口体系;有序、合理推进港口设施建设,注重港口的实用性、功能性和服务性;应提高港口运营效率,为旅客出行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四)关于促进邮轮经济发展
邮轮产业链长,对经济拉动作用明显,以美国为例,现状每年邮轮经济贡献超400亿美元,提供就业岗位35万个。受发展阶段所限,我国现状邮轮经济规模较小,特别是邮轮经济对我国拉动效应尚不明显。《意见》提出应通过大力发展我国邮轮运输企业,壮大邮轮物流配送规模,发展邮轮维修保养、设计建造等方式做大做强邮轮经济核心产业,通过提升城市配套服务,促进多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以及拓展邮轮增值服务等方式带动配套产业发展,逐步完善邮轮产业链,壮大邮轮经济规模。据预测,我国2020年邮轮经济对社会贡献近3000亿元。
(五)关于完善管理、提升服务和人才培养
针对行业管理、邮轮相关服务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提出建立和完善邮轮标准、规划及法规体系,建立监督机制,加强行业监管;不断加强安全保障能力,促进节能环保技术应用,推动平安绿色发展;完善邮轮运输服务标准体系,依托邮轮公司,不断提升邮轮运输服务水平,并不断提高邮轮配套服务质量;建立培养机制,通过多渠道培养行业所需各类人才。
(六)关于政策调整
《意见》提出围绕邮轮经营准入、船舶管理及码头费收、邮轮旅客通关签证便利化等问题创新、调整政策法规。研究推广国际邮轮补给出口退税政策;争取国际邮轮旅客“过境免签”;在市场培育阶段,对港澳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其他试验区注册的中资邮轮企业方便旗邮轮,经批准可开辟两岸四地邮轮航线和其他国内航线,放宽调整进口二手邮轮和进出中国港口邮轮船龄限制。
(七)关于试点示范,探索创新
为探索和积累我国邮轮运输发展的经验,鼓励创新,《意见》提出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利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国际旅游岛等优势,开展试点示范,研究制定经营沿海、无目的地和两岸四地等邮轮运输的市场准入条件。建立邮轮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