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宁波
据悉,
许某在院治疗期间,雇主胡某、张某都在积极支付医疗费等费用,有的甚至卖房筹款,先期共支付了约170万元。虽经多家医院多次手术治疗,但许某目前仍有80%以上的体表面积被烧伤瘢痕覆盖,多个四肢关节及双手十指功能完全丧失,经鉴定已构成两项二级残疾。
由于双方对后续医疗费用及本次事故的赔偿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宁波海事法院舟山法庭接案后获悉各方当事人至今仍保持着良好关系,只是在具体赔偿金额上始终僵持不下,经法官调解,双方最后均接受了一次性再支付132.8万元的调解方案。
本以为案件得到了解决,却又出现了意外。因许某烧伤且行动困难,其案件程序方面均由其父和其妻共同代理,但在法官协调后,其家人却在调解款的处理上有了分歧。
“我们考虑到再次发生家庭纠纷,就决定选个时间,调解款由许某本人及各船东各自到法院交接。”办案法官说,于是许某坐着轮椅亲自到法庭,在法官的见证下出具了收条,随后被抬上法院为其专派的警车,亲手把现金存入附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