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阅读新闻

关于货物运抵目的港、尚未交付前,托运人要求回运货物的若干问题的解答

[日期:2016-01-27] 来源:  作者: [字体: ]

1、货物运抵目的港、尚未交付前,托运人不能依据《合同法》第三百零八条要求承运人将货物运回原装货港。
答: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尚未交付收货人前,托运人要求将货物运回原装货港的,不属于《合同法》第三百零八条中规定的“返还货物”的情形,故此时托运人不能依据《合同法》第三百零八条要求承运人将货物运回原装货港。
2、货物运抵目的港、尚未交付前,托运人要求回运货物的法律性质。
答: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尚未交付前,托运人要求将货物运回原装货港的,应当与承运人签订一个新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即回运合同。故此时托运人关于回运货物的请求,是为订立回运合同而发出的要约。
3、托运人要求回运应当具备的条件。
答:托运人要求回运时,必须能够证明持有全套提单;或者在承运人没有签发提单的情况下,必须能够证明对货物尚有控制权。
4、托运人可以委托原承运人以外的其他承运人回运货物。
答:回运合同是独立于出运合同的新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托运人完全可以委托原承运人以外的其他承运人作为回运合同的承运人。在托运人委托其他承运人回运货物的时候,原承运人应该给予必要的协助。
5、判断回运合同成立的标准。
答:承运人同意为托运人回运货物的,托运人可以要求与承运人签订书面回运合同,或者要求承运人签发提单、海运单等运输单证。托运人以承运人同意回运却没有实际回运为由提起违约赔偿之诉的,必须提交书面的回运合同,或者提单、海运单等运输单证,除非有确凿的证据表明承运人口头承诺了为托运人回运货物。如果系采用航次租船合同回运货物的,必须依法订立书面回运合同。
6、承运人没有依约将货物运离目的港的责任的认定。
答:承运人与托运人达成回运协议的,应当依约将货物运回装货港。如果承运人不能依约将货物运离目的港,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鉴于回运合同存在与出运合同不同的特殊因素,如果承运人能够证明因为特殊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无法将货物运离目的港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7、货物运抵原装货港,因不能清关导致无法收货的责任的认定。
答:货物系属于原装货港海关禁止入关的货物,导致不能被清关提取的,回运合同的承运人对此不承担责任,因为查明货物是否属于原装货港海关禁止入关的货物系回运合同的托运人的义务;若货物系回运合同的承运人的原因,导致不能被清关提取的,承运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8、原承运人为托运人回运货物后,同时追索出运和回运两笔运费的,应当分别起诉。
答:鉴于出运合同与回运合同是两个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为追讨运费应当分别起诉。同一海事法院受理两案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将两案合并审理。
[说明]
1、本解答中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系指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2、本解答中的“回运合同”,系指承运人根据托运人指示,将已经运抵目的港的货物,重新运回原装货港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二OO七年九月四日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admin | 阅读: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