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海事法院在审理多起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委托人拒绝支付货代费用的原因一定程度上与货运代理人在履行报告义务及相关信息披露上存在瑕疵有关,且这类情况在目前的货代行业具有普遍多发性。为此,法院特向上海市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协会发出司法建议,希望该协会及时提醒货运代理企业在今后业务操作及相关诉讼中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切实关注法律风险变动,勤勉履行货代报告义务。二是务必警惕诉讼风险增加,高度关注举证责任负担。三是保留必要垫付费用凭证,及时披露相关业务信息。日前,该协会积极函复,感谢法院结合案件审判情况及时向行业提出司法建议的举措,认为司法建议书中有关勤勉履行报告义务、关注举证责任和保留必要凭证等意见对于本行业的业务活动具有重要的警示与指导意义,并表示将在内部信息刊物和网络上及时发布法律风险提示,提请全体会员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管理,以利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