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跑了近十年运输的老货运人,王师傅前前后后经历过不少次治超专项行动。对于治超,他可以说“应付”自如——查得严,就停在家里避避风头;查得松,就心存侥幸冒险上路。
可是,将于
其实,伴随着
四大“硬招”严厉治超
对于公路运输行业来说,超限超载是司空见惯的一大顽疾。而此次《条例》的实施,之所以在行业内引发大规模的“恐慌”,就是因为其对于超载的处罚力度可谓空前。
作为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公路保护进行规范的行政法规,《条例》为根治超载顽疾,使出四项“硬招”。除了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强化源头控制,要求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不得生产、销售之外,还对大宗货物集散场所实施监管,同时完善“治超”的检查措施。
而对于超限超载运输,《条例》制定了史上最严厉的处罚。其中,对1年内违规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对1年内违规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吊销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此外,对于超载的个体运输户,还要“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说以前还可以用缴纳罚款来应对,那么7月1日后,我们付出的代价要更多、更惨烈。”一位物流企业的负责人坦言,“一个驾驶员1年只有12分,扣完后要重新学习再考取驾照。更要命的是,如果超载次数过多,还面临被吊销营运证、甚至经营许可证的风险。这可以说是扼住了我们的‘喉咙’。”
而“3万元”的高额罚款,让个体车主有些胆战心惊。”王师傅就告诉记者,以前超载,交警部门罚200元,路政部门是5000~20000元,但现在上升到了30000元。“成本太高了,我们根本受不了。”
标准“苛刻”物流遇阻
虽然《条例》的目的是为了遏制愈演愈烈的超限超载现象,但��为在个别执行标准上还存在一些不甚合理之处。因此,不少物流运输行业人士就担心,《条例》的实施将会对公路运输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副所长汪鸣认为,
这并非是危言耸听。一位物流企业的负责人就表示,油费、路桥费、人工费等各种运营费用不断攀升,但运价却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导致多数物流行业不得不靠超限超载维持生存。
“如果《条例》严格执行,必然会推高物流成本。车辆装载量减少以后,就算是过路费和罚款相应降低,运输成本也要上涨20%左右。公路运输行业将因此面临巨大冲击,超过一半的企业有可能会被淘汰出局。而汽车物流、集装箱运输等细分领域,则有可能遭到毁灭性的打击。”该人士忧心忡忡地说。
据了解,在汽车物流行业,因为是“先有车辆,后有标准”,所以按照国标GB1589中的相关要求,所有的商品车运输车几乎都在超限之列。这也就意味着,一旦《条例》严格执行,那么国内目前约4万辆商品车运输车将全部无法上路。
“就算是企业愿意铤而走险,那么按照《条例》——3次超限就会被取消运营资格。这样一来,商品车运输就有可能全线中断,而众多汽车4S店有可能因此陷入无车可卖的境地。”一位汽车物流公司的老总这样告诉记者。
同样,对于集装箱运输行业,《条例》也是挥不去的伤痛。据了解,按照国家标准,高度为
一位集装箱车主无奈地表示,车头和托架都是国家标准,集装箱是国际标准,但是这两个标准组合在一起就成了“超高”。“为了符合
此外,因为目前国产牵引车长度多在5.2~
如果超高、超长的问题不解决。那么集装箱运输公司也将面临无车可用的窘境。而要按照标准改造集装箱,又是一笔不小的负担。而物流公司则有可能将这种成本传导到运输市场,进而抬高运价。
力度存疑观望者众
正是考虑到《条例》可能会对物流运输行业造成的冲击,目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已经向国务院申请延缓实施《条例》,希望能够在一定期限内对一定长度内的车辆放宽规定,逐步实施。
对此,汪鸣也表示支持和赞同。他认为,相关部门应该从现实出发,设置一个“缓冲期”。按照“新车新办法,老车老办法”原则,推进运输车辆的逐步淘汰更新。
但是,在另外一些人士看来,这个“口子”一开,有可能会使《条例》的执行力度受到影响。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持有这种担心的人还不在少数。所以多数人对于7月1日后政策的走向,还持观望的态度。
一位物流企业人士就直言:“现在这么低的运价,一旦要求企业坚决执行《条例》,那么势必会抬高运价,这估计是相关部门不想看到的。而如果执行不到位,对于企业来说,就变成‘谁执行谁吃亏’。所以,我们还准备再等等看。”
物流企业如此,个体车主同样概莫能外。王师傅说:“如果7月1日后,